3年以上驾驶经历且未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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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以上驾驶经历且未退休
2024-04-18 03:59:00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李传智)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规范佛山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各方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网约车行业的新变化,佛山市交通运输局起草了《佛山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和《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明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技术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昨日,记者从相关通告中了解到,根据此次修订内容,佛山拟对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以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技术标准进行调整,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须满足申请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相关条件。
  首次提出网约车须具备录音录像功能
  为进一步加强佛山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规范管理,根据《佛山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以及国务院、省、市关于推广新能源汽车有关文件精神,佛山拟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技术标准进行新的调整。
  对比现有的《佛山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本次征求意见稿保留了“7座及以下纯电动汽车或氢燃料电池汽车,车辆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在本市登记注册,取得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车辆行驶证,且初次注册登记取得《机动车行驶证》之日至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之日未满两年”等相关条件。
  同时,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网约车车辆须安装符合技术要求的车载服务终端,具备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录音录像等功能。卫星定位、录音录像等数据应当直接接入本市政府监管平台。其中,”“录音录像”功能是首次提出,并计划添加到网约车车辆技术标准中。
  值得注意的是,现有的《佛山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对于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提出的相关条件主要包括:具有本市户籍或本市《居住证》;经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认的考试机构考核合格,熟悉佛山人文地理,掌握旅客运输服务和安全应急等技能。本次征求意见稿,则对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提出了新的要求。
  根据征求意见稿,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须满足一下三个条件:持有有效的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且至申请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经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认的考试机构考核合格,熟悉佛山人文地理,掌握旅客运输服务和安全应急等技能。
  值得注意的是,驾驶员车龄以及年龄的要求,是本次征求意见稿首次提出。近年来,记者在多个城市调研发现,越来越多退休人员开始从事网约车行业,也有一些年轻人将网约车行业作为下一份工作的“过渡”。
  拟对平台抽成以及收入分配加强管理
  在前期调查中,不少受访网约车司机向记者反映,近年来,网约车平台公司对网约车运价、收入分配尤其是抽成比例,存在明显的不合理。有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在抽成比例方面,曾达到20%至35%,这给网约车行业的发展以及网约车司机收入,都带来了不良影响。
  本次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依法依规合理确定网约车运价水平和结构,合理设定抽成比例上限,保持经营策略相对平稳,并在移动客户端和媒体上主动如实公布对驾驶员的抽成、调度服务收费额度和规则等。”同时,“在确定和调整计价规则、收入分配规则等经营策略前,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公开征求从业人员代表及工会组织、行业协会的意见,并提前30天向社会公布。实行市场补贴、奖励、促销等行为应当符合相关规定。”
  记者还了解到,根据征求意见稿,《佛山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中关于“网约车平台可自行组织开展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培训,可依据有关规定申办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点”的条款,将在修订后的新办法中不予保留。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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