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控人券商等参与定增套利不可“一罚了之”

最新信息

实控人券商等参与定增套利不可“一罚了之”
2024-04-22 19:44:00
日前,深市Z公司公告了实控人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事项。因参与定增套利,Z公司实控人、两家券商以及其他人员都受到处罚。个人以为,对于上市公司实控人、券商等参与定增套利的,不可一“罚”了之。
  证监会的调查表明,2022年Z公司定增事项获证监会发审委通过后,某头部券商旗下公司便向Z公司实控人推荐定增多空方案。根据该方案,客户通过场外衍生品交易平台直接实现定增多空套利,提前结算收益,无需等待6个月的锁定期,通常1个多月时间即可回笼资金和收益。
  Z公司定增套利案堪称“团伙作案”,且具备一定的“典型性”。一是参与者除了上市公司实控人、两家头部券商外,还涉及其他人员。一家上市公司的实控人,参与自家公司定增套利,实属罕见。更罕见的是头部券商竟然是“帮凶”。二是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牵涉其中,且被融券卖出8800万股,是导致实控人等套利成功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三是因巨额股份融券卖出,实控人等成功套利,但导致此后股价持续大跌,投资者亏损严重。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Z公司实控人等套利获利丰厚,是建立在众多投资者亏损之上的。
  最终,定增套利的7700余万元的违法所得被没收外,证监会还累计开出1.57亿元的罚单。其中,Z公司实控人累计罚款7250万元,其他参与者也分别遭遇罚款的处罚。这一定增套利案,实控人、两券商及其他参与者,最终都落得个“鸡飞蛋打”的结局,实际上这也是其理应付出的代价。
  出于对资金的需求,上市公司开启再融资事项,其实也无可厚非。但没想到的是,一家上市公司的再融资,会被别有用心者玩弄于“股掌”之中,且在别有用心者因违规赚得盆满钵满的同时,也给其他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因此,对于这样的“团伙作案”行为,仅仅罚款了事值得商榷。毕竟,从Z公司定增套利案看,其方案设计非常复杂,且操作上非常具有隐蔽性,不易被调查与发现。如果只是一“罚”了之,不排除今后还有类似的故事上演。
  基于此,个人以为对该定增套利案的处罚有必要进一步“扩大化”,以儆效尤。一方面,该上市公司今后的再融资,以及两券商参与其他上市公司再融资都应受到限制,这能在市场上产生震慑作用。
  另一方面,因巨额股份被融券卖出导致股价大幅下跌,参与定增套利的违规者应该赔偿相关投资者的损失。2023年2月13日至2月21日,8800万股Z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被融券卖出,成交均价7.63元。此后,该公司股票便开启了持续下跌之旅。至当年8月下旬,其股价已下跌至5.20元左右。尽管股价下跌不排除其他因素,但在本身疲弱的市场中,巨额融券股份在短期内卖出,无论是对于股价还是对投资者信心上的影响都是不言而喻的,让违规套利者赔偿相关投资者的损失亦天经地义。
  此外,作为上市公司实控人,参与自家公司定增套利,有必要认定其为上市公司高管的不当人选。虽然目前该实控人没有在上市公司中担任高管职务,但不能排除今后不会。对于如此不讲诚信的实控人,禁止其在上市公司中担任高管职务也是有必要的。
  而为了防止Z公司定增套利现象再次出现,有必要在上市公司启动再融资后的一段时间内,禁止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股、股权激励计划持股、实控人持股以及大股东持股等融券卖出。如此,可从源头上解决通过再融资套利的问题。(作者系财经评论员)
(文章来源:国际金融报)
免责申明: 本站部分内容转载自国内知名媒体,如有侵权请联系客服删除。

实控人券商等参与定增套利不可“一罚了之”

sitemap.xml sitemap2.xml sitemap3.xml sitemap4.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