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科技计划打造创新之城 《深圳市科技计划管理改革优化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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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科技计划打造创新之城 《深圳市科技计划管理改革优化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发布
2024-04-23 06:25:00
4月22日,《深圳市科技计划管理改革优化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对外发布,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这是深圳进一步改革优化深圳科技计划管理,提升科技投入效能,激发广大科研人员创新活力的最新举措。
  据了解,科技计划是政府支持科技创新活动的重要方式。2019年印发实施的《深圳市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为增强深圳科技实力、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2023年,深圳全社会研发投入1880.49亿元、占GDP比重达5.81%,其中企业研发投入1785.18亿元,占比达94.9%,总量位居全国城市第一。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总量达到2.47万家,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连续20年居全国城市首位。
  与此同时,世界科技发展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革,要推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需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有针对性地破解现有科技计划管理中存在的体系较为庞杂、计划调整不够灵活高效、专业机构支撑不足等问题。
  《方案》根据创新发展需求、政府科技管理职能和科技创新规律,将现行科技计划优化调整为五类科技计划。
  其中,基础研究计划资助基础研究和科学前沿探索,支持从事基础研究工作的创新人才及团队的培育引进,增强源头创新能力;成果转化计划完善成果产业化体系,推动技术交易市场发展,促进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学研结合;重点研发计划从前沿技术、重大共性关键技术、新场景验证、应用示范进行全链条创新设计、一体化组织实施,协同国家、省一体推进核心关键技术攻关,支持科技项目所取得的科技成果在深圳产业化研发;平台载体计划支持组建科技创新要素集聚的创新平台,提高科技创新的条件保障能力,支持国家省市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平台载体建设发展,承接深圳市委市政府部署的重要平台建设;科技人才计划着眼长远,建立符合人才发展规律和深圳发展需求的科技人才资助机制,加强对科技人才的引进培养,支持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等创新创业。
  《方案》在改革优化科技计划管理方面提出了13条举措,包括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建立健全多元投入机制、建立计划动态调整机制、优化战新产业组织机制、强化未来产业条件建设、优化项目申报资助模式、改进科研经费管理方式、扩大科研资金资助范围、加强项目全过程监督和管理、建立专项科研准备金制度、加强专业机构建设管理、强化绩效评价和评估、加强相关配套制度制定修订等。
  针对备受关注的科研经费使用,《方案》提出,建立基础研究长期稳定支持机制,探索建立重大项目贷投补联动机制,探索设立科技创新种子基金,构建“财政资助+创业投资+科技信贷”联动机制,为科技型企业提供金融支持。同时,深化科研经费“放管服”改革,人才类和基础研究类等科研项目实施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扩大创新主体科研经费管理自主权。允许科研经费支持深圳市外创新主体,吸引全球智力资源参与“揭榜挂帅”。此外,科技项目可以按照不超过该计划类别立项金额1%的科技研发资金作为管理费用,推动项目全过程管理和监督的科学化、规范化和高效化。在年初下达科技研发资金控制数内可按比例,建立重大任务准备金机制,专项用于深圳市委市政府批准交办的重大任务支出。
(文章来源: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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