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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发展(控股)集团:终审判决维持原判,需支付重庆建工1745.21万元及利息
2025-06-05 17:27:00
南方财经6月5日电,据企业预警通,凉山州发展(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与
重庆建工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已由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结果。根据判决,凉山州发展(控股)集团需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支付
重庆建工
前期设计费、成本费用1745.21万元及资金占用利息,利息自2023年11月1日起按贷款市场同期报价利率计算至款项支付完毕。案件受理费及鉴定费用由双方分担,二审案件受理费亦明确分摊比例。
(文章来源:南方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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