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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李雨琪)7月11日晚间,
东兴证券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根据批复内容,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00亿元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说明书进行。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以分期发行公司债券。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