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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
宏景科技(301396)发布公告,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相关会计估计进行变更。此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5年4月1日起实施,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变更内容包括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的调整,具体数据如下:1年以内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由7.27%调整为5.00%;1-2年由11.49%调整为10.00%;2-3年由14.53%调整为20.00%;3-4年由50.00%调整为30.00%;4-5年由80.00%调整为50.00%;五年以上保持100.00%。此次变更将更准确地体现公司的实际回款和可能的坏账损失情况,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025年一季度,
宏景科技实现收入4.89亿元,归母净利润2165万元。
(文章来源:财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