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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日报网讯 7月28日晚间,
泰福泵业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泰福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泰福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同时决定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10月28日),如再次触发“泰福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2025年10月28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泰福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要求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行使“泰福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