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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财经8月4日电,
阳光诺和公告,恒生制药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研发费用,向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反诉及新增诉讼。反诉涉及金额7,407,283.51元,新增诉讼涉及金额40,670,942.46元,总计48,078,225.97元。反诉源于2018年3月28日双方签订的《技术开发合同》,
阳光诺和已完成协助恒生制药取得替格瑞洛(90mg)药品注册证书,但恒生制药未足额支付研发费用。新增诉讼涉及24个药物品种的技术开发合同,尽管多数项目已取得药品注册证书或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恒生制药仍未支付相应研发费用。公司已对恒生制药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故该诉讼对公司当期及期后利润不会构成负面影响。
(文章来源:南方财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