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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孙忠)8月22日,
*ST汇科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广东证监局发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公司在2025年1月24日披露的2024年度业绩预告中,仅披露了本报告期内净利润为负值,未披露公司2024年年度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不足1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亏损且营业收入不足1亿元将被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广东证监局决定对
*ST汇科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同时对时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财务总监进行处罚。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