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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财经9月12日电,
华阳新材(600281.SH)公告,公司获悉相关方
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
华阳集团)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2021年4月至6月期间,
华阳集团在未经同意情况下,两次划转其控股子公司
潞化科技(原阳煤化工)资金合计1,126,449,959.33元,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导致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证监会山西局决定对
华阳集团处以400万元罚款;对时任
华阳集团财务负责人高彦清处以200万元罚款;对负责账户管理和资金划转的金融专员樊宗莉处以90万元罚款。
(文章来源:南方财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