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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日报网讯 10月15日晚间,
百洋医药发布公告称,
东兴证券作为公司2021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简称“上市项目”)和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简称“可转债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目前正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东兴证券委派张羽中先生、周磊先生作为公司保荐代表人,负责上述项目的持续督导工作,上述项目持续督导期限至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为止,可转债项目持续督导期至2025年12月31日为止。因
东兴证券原委派保荐代表人张羽中先生、周磊先生工作变动,不再负责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
东兴证券现委派保荐代表人朱海洲先生、姚维先生继续履行对公司持续督导的相关职责和义务。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