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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财智讯11月7日电,
*ST金泰公告,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构成违法行为。时任董事长、总裁、法定代表人罗甸,时任董事、执行总裁、董事会秘书吴纯超,时任财务总监隋静媛未勤勉尽责,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对金力泰给予警告,并处以200.00万元罚款;对罗甸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0万元罚款;对吴纯超给予警告,并处以80.00万元罚款;对隋静媛给予警告,并处以80.00万元罚款。
(文章来源:南方财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