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11月18日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发布了一张罚单,剑指
山东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
山东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投前调查不尽职、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
时任
山东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吴晨、时任
山东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冯志军对上述事项负有责任。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对
山东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罚款200万元;对吴晨警告;对冯志军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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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财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