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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卢伊记者李雨琪)11月17日,广东证监局发布《关于对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锦御二街证券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
方正证券广州锦御二街证券营业部存在以下问题:向投资者发送知识测评问卷的答案、基金销售业务管理不到位、投顾业务展业不规范、人员管理不到位、合规管理机制不健全。广东证监局决定对该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同日,广东证监局还公布《关于对聂晶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和《关于对雷刚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监管措施的决定》。据查,聂晶在任
方正证券广州锦御二街证券营业部负责人期间,对营业部上述问题负有管理责任;雷刚在
方正证券广州锦御二街证券营业部担任客户经理期间,存在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与客户约定分享投资收益的行为。
根据相关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聂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认定雷刚为不适当人选,自监管措施决定作出之日起1年内不得担任证券公司客户开发服务相关职务或者实际履行上述职务。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