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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财智讯11月19日电,
鑫科材料公告,2025年11月18日,公司与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安徽鑫科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与该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999万元,保证期间三年,该担保无反担保。上述担保已履行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策程序。截至公告日,公司实际为该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499万元(含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24,47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6.90%。
(文章来源:南方财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