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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财经11月21日电,针对
华夏幸福基业预重整事件引发的争议,
华夏幸福董事冯念一回应称,根据上交所《自律监管13号指引》第9条规定,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公司无论是否对申请有异议,最终均应由法院判断是否受理预重整,不需要开董事会、股东会通过。如果公司有异议,要披露异议内容,但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
冯念一还表示,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勤勉义务,应从公司利益最大化出发考虑问题。“公司已经资不抵债了,预重整是公司彻底化解债务风险、实现脱困发展的一次极为难得机会,有利于保护广大债权人及全体股东,如果被任意推翻,错过了这次机会,公司可能就再难恢复生机。”
11月17日,
华夏幸福发布公告,宣布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两天后,来自大股东平安的董事王葳发表公开声明称,该公告发布前并未告知本人,也未征求意见或召开董事会会议进行审议。王葳认为公告的发布程序不合规,并称已就上述情况向监管部门投诉。(21世纪经济报道)
(文章来源:南方财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