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连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因虚构保险中介业务;虚列费用,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被责令改正并罚款71万元;时任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临时负责人、总经理王曲,时任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副总经理姚向东,分别被责令改正、警告并罚款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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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官网介绍,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浙商财险”)成立于2009年6月25日,总部设于杭州,注册资本50亿元,是国内唯一一家总部设于浙江的全国性、综合性财产保险公司。
浙商财险由浙江交通集团、浙能集团、
雅戈尔、正泰集团等规模较大、实力雄厚的综合性集团,与浙江勤业建工集团、
苏泊尔集团等市场知名度较高的企业共同组建。
截至2024年底,浙商财险在全国设立15家二级机构,各级分支机构共236家,机构网点遍布中东部经济发达地域以及西部经济活跃地区。公司业务涉及车辆保险、企财险、责任险等财产险主要险类。
浙商财险近日披露2025年第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
业绩方面,2025年前9月,浙商财险累计实现保险业务收入28.47亿元,截至三季度末净利润1.32亿元;其中第三季度单季保险业务收入10.05亿元,净利润0.71亿元。截至三季度末,公司总资产73.91亿元,净资产25.92亿元。
偿付能力指标方面,截至三季度末,浙商财险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与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为213.64%,较上季度的206.23%上升7.42个百分点。
风险综合评级方面,浙商财险2025年第二季度评级结果为B类,较第一季度的BB类有所下滑。
(文章来源:深圳商报·读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