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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财智讯11月28日电,
棕榈股份公告,公司近日收到河南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经查,公司存在关联交易未及时审议及披露的问题,2025年1月16日与关联方贵安新区棕榈文化置业有限公司签订金额为1,930.94万元的《以商品房抵债务协议书》,未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此外,公司未按承诺完成股份回购,原定回购期限届满后,变更方案未经股东会审议且未完成回购。公司时任董事长汪耿超、总经理余海军、时任董事会秘书冯玉兰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河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要求公司于30日内报送书面整改报告。
(文章来源:南方财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