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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远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5-12-19 18:15:00


  南财智讯12月19日电,ST远智公告,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公司利用伪造的《验收证明》提前确认电梯销售收入,导致《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分别虚增营业收入12323.81万元、6622.57万元、14739.80万元,虚增利润总额3258.21万元、2175.44万元、3892.71万元;同时利用未实际履行的租赁协议确认租赁业务收入,导致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914.85万元,虚增利润总额848.17万元。此外,康宝华(时任董事长)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其知悉公司以《验收证明》提前确认收入,未审慎关注房产是否实际出租,仍签字保证年报真实准确完整,未勤勉尽责,是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陈光伟(时任总经理)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其未审慎关注公司以《验收证明》提前确认收入情况,仍签字保证年报真实准确完整,未勤勉尽责,是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王延邦(时任董事、总经理)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其知悉《验收证明》系伪造,默认提前确认收入,并在租赁协议补充协议盖章审批流程上签字,未审慎关注房产是否实际出租,仍签字保证年报真实准确完整,未勤勉尽责,是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张楠(时任董事、财务总监)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其未审慎关注《验收证明》真实性,决定以《验收证明》作为收入确认依据,签字保证年报真实准确完整,未勤勉尽责,是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王维龙(时任财务总监)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其未审慎关注《验收证明》真实性,将《验收证明》作为收入确认依据,未审慎关注租赁业务是否实际履行,签字保证年报真实准确完整,未勤勉尽责,是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孙成雨(时任董事、生产部门负责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其经手签订厂房租赁协议及补充协议,但未将补充协议交给财务部门,导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签字保证年报真实准确完整,未勤勉尽责,是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王爽(时任安装维保部计划推进负责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其伪造《验收证明》,导致多期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是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决定:对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600.00万元罚款;对康宝华给予警告,并处以300.00万元罚款;对王延邦给予警告,并处以250.00万元罚款;对王维龙给予警告,并处以250.00万元罚款;对陈光伟给予警告,并处以200.00万元罚款;对张楠给予警告,并处以200.00万元罚款;对孙成雨给予警告,并处以200.00万元罚款;对王爽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0万元罚款。
(文章来源:南方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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