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日报网讯 12月19日晚间,
福蓉科技发布公告称,自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19日期间,公司股票连续15个交易日中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福蓉转债”当期转股价8.17元/股的130%(即10.621元/股),已触发“福蓉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福蓉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行使“福蓉转债”的提前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福蓉转债”全部赎回。投资者所持“福蓉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8.17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